Umineko When They Cry - Answer Ar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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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猫鸣泣之时·散》全有色文字记录
By cainmagi
记录了《散》里所有红字、蓝字的原文。按照在剧本里出现的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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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本速查配合以下指南使用。
https://cs2bus.com/sharedfiles/filedetails/?id=2886225664
EP5 (上)
红字5-001:金藏已经死了。
红字5-002:爷爷在这一时点已经死亡。
蓝字5-01:爷爷已经死了,可尽管如此,他还像啥事没有般地自由阔步,这是因为,此乃希望别人以为爷爷还活着的那帮人所创造出来的幻想。具有同样想法的人们,可以共享这个幻想。还会把这讲的就像是“爷爷真的存在,就于刚才还待在一起”一样。所以,爷爷才在如理所当然般地自由阔步。故,在不是夏妃伯母同伙的人的面前,爷爷的幻想无法显现。正因如此,所以才需要爷爷把自己关在书房里,闭门不出的设定。……通过他们所有人统一口风,爷爷的幻想就能在这个岛上,恰似真的活着般地存在。
红字5-003:只要这个游戏尚未有个了结,你(战人)就绝不会被解放。
红字5-004:因为,夏妃是在那儿,一个人孤零零地喝红茶呀。
蓝字5-02:你在上一局用红字宣言了,在全游戏开始时,爷爷已经死亡。不过,并未提及游戏开始前的爷爷的生死。……也就是说,此时此地,就算有爷爷存在,也不会产生任何矛盾。……另外,此处的贝阿朵莉切的存在,也是无法否定的。棋盘外,即1986年10月4日之前的岛上的人数,没被红字进行过宣言。所以,就算在那存在着贝阿朵莉切,也没有任何不对劲。
红字5-005:我宣言,古户绘梨花是侦探。侦探不是犯人。这个证明,不需要任何证据。
红字5-006:侦探不是犯人。.古户绘梨花不是犯人。
红字5-007:古户绘梨花对之前的贝阿朵的游戏没有造成影响。她在之前的世界中既不存在,也没有造成影响。
红字5-008:(岛上的人数)仅仅是多了古户绘梨花一人罢了。除她以外的岛上的人数,与之前的游戏完全相同。
红字5-009:也就是说,此刻,身在这客厅之中的人的人数,就是在岛上的全员的人数。
红字5-010:这座金山是真家伙。堆着的金块全部都是真正的纯金!不含任何复制品、假货之类的欺骗!!
蓝字5-03:恐怕我在解开碑文之谜后陷入了兴奋状态。于是,把什么错看成了爷爷。例如,我或许是把挂在暗处树梢上的防水布或布套,看成了身着漆黑披风的爷爷也说不定!其结果,我将此误解成了,我与爷爷进行了某种交流。
红字5-011:通过谁解开碑文,这孩子(贝阿朵莉切)不会得到任何好处。
红字5-012:说到底,黄金乡的黄金本就是这孩子的东西。叫人去找出,以及横刀夺取,都是毫无必要的。不管解没解开碑文之谜,对这孩子来说,都不会得到任何的好处。不管碑文有没有被解开,贝阿朵都什么都得不到。
红字5-013:战人君不是犯人。战人君没有杀任何人。这些话适用于全部的游戏。
红字5-014:(杀人的)目的不是令人饱尝恐惧。并且,也不是为了向谁复仇。
红字5-015:贝阿朵并非是以快乐为目的地在杀人。
红字5-016:侦探权限。……侦探拥有勘察所有现场的权利。让开,右代宫战人。这是得到人类方承认的,游戏中的正当权利哟。
红字5-017:我可是,侦探哦。
蓝字5-04:其实牺牲者并没有死。他们是在装死,然后偷偷摸摸地躲了起来哟。毕竟,你还没对任何人的死,以红色真实作出宣言。
蓝字5-05:藏臼搬走尸体,将之藏了起来。藏臼虽然看起来是被你抓了起来,监禁在某处,但搞不好其实是自由之身。藏臼没有不在场证明。藏臼把他们的尸体藏了起来。
蓝字5-06:说到底,尸体并非本人。而是像极了牺牲者的替身尸体哟。让治等人在一开始就藏了起来,之后他们处理掉了替身尸体。因为尸体一开始就是死的,所以不算入岛上的人数。
蓝字5-07:23点夏妃见过金藏的可能性是无法否定的。在这之后,直到汝等闯入书房的超过6小时的时间里,金藏有的是机会离开书房!根据以上所述,汝不能断言金藏并不存在。
红字5-018:书房之门,自昨晚23点起到刚才,一次都未被打开过。
红字5-019:(书房的)窗户全都锁着!
蓝字5-08:无需证明!!是恶魔的证明,暗门的存在,无法发现、无法否定!!故,谁都无法否定,金藏通过暗门离开了这间书房的可能性!!
红字5-020:这间房间,不得存在暗门。
红字5-021:诺克斯第3条。禁止存在秘密通道。
蓝字5-09:存在着金藏从门离开房间时,发现了夹在门上的收据,然后将其正确地夹回原先位置的可能性。
红字5-022:已用红字进行过否定。书房门在23点后,一次都未被打开过。
蓝字5-10:金藏也许是稀代的魔术师兼发明家哦?!他说不定是发明了将身体变成雾的药物,从钥匙孔钻出去了哦?!!
红字5-023:这种药物,不存在。不可存在。
蓝字5-11:又或许是,发明了瞬间转移装置也说不定哦?!这个可能性,也是恶魔的证明,无法否定!!
红字5-024:这种机械也是不存在的。不得存在。
蓝字5-12:呵——,汝能全部查清这个世上所有的药物?汝能否定未知的科学装置的存在?!没可能做得到,这是恶魔的证明!汝无法否定它们的存在!
红字5-025:重复一遍。以神之名,不许这种药物与机械存在。未来永远,皆不得存在。
蓝字5-13:虽然夏妃在主张“在金藏书房谈了话”,但她并没有说,是面谈。也就是说,金藏即便身在除去书房的其他地方,也是只要在对谈就没有矛盾!
蓝字5-14:夏妃在这间书房里,用内线电话,与身在其他地方的金藏进行了谈话!讨厌自己亲族的金藏,因预料到了会有人闯入书房,而去了其他地方避难,这根本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恐怕,他是去了秘密宅邸,九羽鸟庵也说不定!
蓝字5-15:夏妃所言的金藏,有可能不是指金藏本人!夏妃所言的金藏,有可能是这个房间的别称也说不定哦?金藏去了九羽鸟庵避难,无法联系。夏妃将这个房间称为“爸”,她也许是通过在这个房间冥想,而自以为在领受金藏的启示也说不定!!
蓝字5-16:虽然因为是密室所以脱不了身,但金藏还躲在这房间里的可能性,也是无法否定的。不是暗门哟,比如床下呀、天花板隔层呀!他正藏在尽管连恶魔都不知道,但又确实毫无特别之处的死角里,也说不定哦?!
蓝字5-17:又或许是,被金藏特命为自己代理人的夏妃,在自认当主代理的同时,将自己视作了另一位金藏也说不定!这即是,夏妃同时还是金藏的可能性!
蓝字5-18:还有还有哦!!金藏是在昨晚23点时从窗户脱身的!然后夏妃看到他离开后,关窗上锁!!这个也毫无问题。不,反而可以说是最美的蓝色真实吧?
红字5-026:夏妃所指的“金藏”,不会是除右代宫金藏以外的任何人与物。
红字5-027:夏妃主张,自己在23点时于书房跟金藏见过面!
蓝字5-19:(金藏)也许是在床下哦!
红字5-028:(德拉诺尔:)找过了。
蓝字5-20:(金藏)也许是在浴缸里哦?!!
红字5-029:(德拉诺尔:)找过了。
蓝字5-21:(金藏也许是在)壁橱中!桌子下!卷起来的窗帘中!!
红字5-030:(德拉诺尔:)找过了。找过了。找过了。
蓝字5-22:(金藏也许是在)书架后面、橱柜后面、地毯下面、地板下面、天花板隔层、壁纸后面、沙发下椅子下、床上棉被里墙壁中、石头中、岩石中、房中!!
红字5-031:(德拉诺尔:)找过了找过了找过了。找过了找过了找过了death death death,找过了找过了找过了找过了找过了找过了找过了找过了death death death death death death death death ,Die the DEATH!Sentence to DEATH!Great equalizer is the DEATH!!
红字5-032:(金藏)不惊动夏妃地从门出去,是办不到的。……夏妃在房中时,没听到开门的声响。……金藏无法从门出入。
红字5-033:(书房)窗户是从里面关上的,并且,夏妃也没叫金藏逃跑…!!
蓝字5-23:不是夏妃伯母叫爷爷逃跑。……而是爷爷自己避开夏妃伯母出去的,又如何?!
红字5-034:窗户是从内侧锁上的!!
蓝字5-24:爷爷从窗户跳出去后,夏妃伯母是注意到了,那一丝丝从窗缝刮进来的风吧。然后,她走近窗边,发现窗开着,慌忙关窗上锁…!!
蓝字5-25:夏妃是根本不会想到,我(金藏)竟会从窗户跳出去的吧!
蓝字5-26:啊啊!所以,夏妃伯母当然是认为,爷爷正在床上睡着!!
蓝字5-27:(柯内莉亚:)这里是3楼…!没有翅膀的人类,要怎么从窗户逃走……!!
蓝字5-28:这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蓝字5-29:有无预先示出,书房中存在着夏妃的死角?如未示出,就不容这么推理。
红字5-035:诺克斯第8条。禁止以未提供的线索解决案件…!!
红字5-036:在进书房时,就明确提及了其构造。“金藏的书房,甚至能被称为建在大屋里的小别墅。书房。书库。卧室。还有浴室、用水室。它是由复数个房间构成的。”
蓝字5-30:右代宫金藏,瞒过了夏妃伯母的眼睛,从窗户离开了书房。夏妃伯母并未察觉,然后她锁好了窗户。这样一来,爷爷就可以与“夏妃伯母在23点时看到爷爷就寝”、“门被收据封印”、“窗户从内侧上了锁”不产生矛盾地离开书房。实际可以这么脱身,已由我进行了实证。根据以上所述,了结这一战!!
红字5-037:“金藏在全游戏开始时已经死亡”。
红字5-038:诺克斯第2条。禁止侦探使用超自然能力探案。
红字5-039:“窗户在开始下雨后,没有被打开过”
红字5-040:“金藏并不存在”
红字5-041:在亲族会议开始之前,绘梨花、让治、朱志香、真里亚、南条、乡田、熊泽离开大屋,移动到了宾馆。
红字5-042:剩下的那些人中,身在二楼走廊的仅为,藏臼、夏妃、源次3人,其余全在餐厅。
蓝字5-31:也就只是未在客厅的藏臼、夏妃、源次中的某人,在这之后抓住空当放下了信吧。(但也不尽然)虽然大屋锁好了门窗,外面的人似乎没法进来,不过,若是有人假装回了宾馆,实际上偷偷躲藏在大屋中的话,那么,即便是此人放的信,也没有任何问题。
蓝字5-32:首先,可以怀疑这敲门声是否的确源自敲餐厅的门。比如说,大屋的构造是,只要敲2楼特定的柱子,声音就会通过柱子传到餐厅,令在餐厅之人将此误认为好像有人在敲门。
蓝字5-33:又或者是,偶然将别的声音误听成了敲门,造成了同样的误会。再或许是,有人做了手脚,令人在正好那个时间,听到暗中播放的录有敲门声的磁带也说不定。
红字5-043:藏臼、夏妃、源次3人,没有碰过那封信!
蓝字5-34:在纱音、嘉音来上茶时,在关上门的那一瞬间,最后一个进餐厅的人是谁…?比如说嘉音。只要走在最后面的嘉音,在关门时偷偷丢下信,不就轻松搞定了?
红字5-044:在餐厅的所有人中的任何一个,不,讲得更简单点吧。24点整时大屋内的任何一人!都未曾将那封信放于走廊上。
蓝字5-35:在24点整时身在大屋外的某人,预先将信放在了除走廊外的某处。然后,通过某一方法移动了信,使其最终“放到了走廊上”。假设一下,比如说,在佣人们推进来的,放着茶具的餐车下方的里侧贴着信。那是一种经过一段时间就会掉下来的,简单的粘贴。它迟早会掉下来,化为原本不存在的“魔女放下的信”。也就是,使信经过时间差出现,为真正的发信人制造那时的不在场证明的古典诡计。
红字5-045:藏臼、夏妃、源次3人,没有敲门!此言不是指,“只是没有敲击过门”的具有限定性的意义哦?它是意味着,传声柱也好、按下按钮播放录音磁带也罢,他们断然没有做过会导致发出敲门声的事!当然,直接的间接的、有意的偶发的、无意识的,全部都算!
蓝字5-36:也许是除藏臼、夏妃、源次3人外的某人敲了门,或搞出了令人误听为敲门的声响也说不定。
红字5-046:在24点整时,除去身在2楼走廊的藏臼、夏妃、源次3人,与全体身在餐厅的人外,大屋内不存在其他任何人类。
红字5-047:不仅是藏臼、夏妃、源次3人,在餐厅的所有人也没有敲门。这个敲门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有意的、无意识的、偶发的,一切会导致发出敲门声的行为。
红字5-048:这也就意味着,全体身在大屋的人,皆不是敲门声的发生源。……而这个“全体”,即便存在着谁都不知道的,未被观测的人物,也将其一并包括在内。
蓝字5-37:(比如说,我。)我古户绘梨花,将敲门声录到磁带里,然后偷偷放到某处,设置好了在正好到24点时播放,又如何?当然,在24点整时,我并不在大屋。
红字5-049:大屋内的任何一人,皆未曾将信放于走廊上。这是泛指直接的、间接的、有意的、偶发的、无意识的,所有的概念哟。
红字5-050:在24点整时,未在大屋的,仅为绘梨花、让治、朱志香、真里亚、南条、乡田、熊泽!
蓝字5-38:那么,也许并非餐车,而是走廊的天花板上贴着信也说不定。因为走廊的天花板挺高的,所以就算光明正大地贴在那,也谁都注意不到也说不定。这样的话,就会准确无误地掉到走廊上了。其次,这若是未在大屋地某人所为,红字也可以避开!
红字5-051:走廊天花板上从未有过信。
红字5-052:餐车没有接触过信。
红字5-053:未在大屋的所有人,在亲族会议开始后,皆不可在大屋内做任何事。
蓝字5-39:未在大屋之人布置了以磁带什么地令人听到敲门声的机关。
红字5-054:全体人物,皆不会听错敲门声。所谓“不会听错敲门声”。就是指,不会将非常像敲门声的别的声音,误听为敲门声哟。像敲柱子发出类似敲门声什么的,也出局哦。而将敲门声录到磁带里,这个也归根结底是“录下了敲门声的磁带的声音”,并非敲门声。所以这个也出局!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正确地识别了,实际敲打那扇门所发出的敲门声,绝对没有听错哟。除去直接敲那扇门外的任何声音,皆绝对不可能被误听为敲门声!!
蓝字5-40:比如,会帮忙敲门的某种机关。存在着类似自动门环的机关,通过它完成了不用亲手去敲的敲门。
红字5-055:敲门,是指人用手来敲打门哟?
红字5-056:其次,他们谁都不会听错敲门声。藏臼、夏妃、源次3人与敲门一事无关。除此之外的人物,不论哪个都不在大屋之中。而敲门是指直接站在门前,用手敲击门的行为。
蓝字5-41:你(战人)在里院搭好梯子,看着留弗夫先生爬向3楼窗户的时候。仔细观察了外壁的构造,注意到了只要攀着雨水管什么的,从3楼的窗户爬到里院就并非不可能…!你才没有跳楼呢!你是攀着雨水管什么的,逊毙了地沿外墙爬下去的!!……那看似帅气无比的跳楼,全是幻想!你只不过是耍帅地跳出去,抓住了雨水管罢了…!!
红字5-057:让治、朱志香、真里亚、楼座、源次的尸体,不论谁看了,都是一眼便可确认死亡呢。……绝对不可能是什么装死,此乃人人都能一眼就确认死亡的尸体。
红字5-058:我只对纱音讲过,喜欢秋天。
蓝字5-42:乡田也好熊泽也罢,他俩各自均没有不在场证明。两人身在宾馆,随时都能去堂兄妹房间实施犯罪。只要还无法否定这点,就不能将夏妃称为犯人。
红字5-059:也就是说,熊泽在回了宾馆后,一直到早上都没有上过2楼。
红字5-060:也就是说,乡田在回了宾馆后,一直到早上都没有上过2楼。
红字5-061:24点整时的宾馆里,让治、朱志香、真里亚还活着,并且身在2楼的堂兄妹房间。而南条、乡田、熊泽则是在1楼。
红字5-062:让治、朱志香、真里亚、楼座、源次5人是好好地死了哟。
EP5 (中)
红字5-063:在24点整时,身在大屋2楼走廊的是,夏妃、藏臼、源次。其余所有人全都在召开亲族会议的餐厅。当然,此时尚未发生杀人。源次也还活着。
红字5-064:午夜1点到午夜3点,绘梨花、南条、乡田3人,是在宾馆1楼的休息室度过了这段时间。
蓝字5-43:那么,在休息室度过的那段时间的前与后,应该都没有不在场证明!南条也能够犯案!
红字5-065:24点后,直至午夜3点,绘梨花一直都与南条待在一起。
红字5-066:你的封印和红色真实也是完美无缺的哟。南条在直到午夜3点为止,有着跟绘梨花待在一起的不在场证明。而接下来,在午夜3点到早上之间,他没有出过自己的房间。
红字5-067:右代宫战人,于午夜3点回到堂兄妹房间后,直接就寝。并且,在发生事件前房间内没有发生任何可疑情况!也就是说,战人无法杀人,无法伤害尸体。
蓝字5-44:比如说,用梯子搭在宾馆外壁,从2楼的窗户侵入宾馆!理应存在着,不用途经休息室去2楼的方法!这样一来,就有可能不被汝目击地抵达犯案现场…!
红字5-068:去宾馆2楼,不可能不被身在休息室里的人察觉。……当然这话是指,从内部去2楼哦。
红字5-069:要去宾馆2楼,除非途经休息室,否则做不到,要不被身在休息室的绘梨花察觉地到2楼,是不可能的!
蓝字5-45:根据以上所述,犯案时间被限定在了从确认活着的24点,到休息室开始小聚的午夜1点的一小时之间!
红字5-070:在24点整时,身在大屋2楼走廊的是,夏妃、藏臼、源次。其余所有人,全在1楼的餐厅。……餐厅里的所有人,直到午夜1点为止,无一人离开餐厅…!
红字5-071:红色真实就是真实,证据、证明、讨论的余地,皆不需要!!
红字5-072:源次在转接完电话后,就这么直接回了等候室。
红字5-073:绘羽于午夜1点封印了源次的等候室,而这个封印,是在早上案发时,被嘉音与熊泽打破的。……于午夜1点的稍事休息中最先走出餐厅的是,楼座与绘羽。在绘羽回来前,餐厅里的人类全都留在原处。绘羽在目送完楼座后,去了等候室,进行了封印。当然,那时她一步都没有跨入过室内。
红字5-074:源次在24点后,没有出过大屋…。
红字5-075:右代宫夏妃不是犯人!
红字5-076:右代宫藏臼不是犯人。并且他早就被杀了哦。在你从电话里听到他声音后,就马上被杀了哦?
红字5-077:夏妃。金藏什么时候,允许你把片翼之鹫铭刻在心了?这是你妄想中的金藏所说的话才对吧。……真正的金藏呀。毕生,一次都没有!打心底里信任过你,想给你纹章的念头,也一次都未有过!
红字5-078:真正的金藏不会说这种话。消失吧。被夏妃美化的,事事顺夏妃之意的,夏妃脑中的妄想金藏。
红字5-079:可悲的女人。你就于此刻正视,一辈子从未得到过右代宫金藏的信任的真实吧。
蓝字5-46:就不怀疑下,绘梨花拿手好戏的封印的可靠性吗?!夹张纸这种不牢靠的方法,理应无法成为绝对的不在场证明!曾有人偶然注意到此,将其夹回到原先的位置,也不无可能…!!
红字5-080:根据以上所述,封印的完美性得到了保证。Miss绘梨花的封印,任何人都破不了,蒙混不过去!!
蓝字5-47:我承认绘梨花的封印…!但是,绘羽姑母对源次房间进行的封印,应该并不相同!!
红字5-081:绘羽的封印,也跟Miss绘梨花的封印相同。因为,这个封印方法,是Miss绘梨花与绘羽在晚饭后一起想出来的。
蓝字5-48:绘梨花曾讲过,为了用于科学搜查什么的,而找出了爷爷房间里的各种各样的药物吧?!在这些药物中,比如说,也许有溶剂!!用了这个,就也许能不留下指甲的痕迹,漂亮地取下胶带!!
红字5-082:所有的封印,不管用什么方法,都不可能不留痕迹地取下。……所有的封印,皆无任何可疑痕迹…!
红字5-083:绘梨花与绘羽的所有的封印,皆没有被动过类似于“取下”的,一切损害封印效用的手脚。
蓝字5-49:假定存在着,能不途经休息室地到达宾馆2楼的方法X!虽然绘梨花主张封印了窗户什么的,但没有证明她封印了所有能侵入之处!存在着,绘梨花没有封印她没能发现的侵入口X的可能性!
红字5-084:诺克斯第3条。禁止存在秘密通道!Miss绘梨花作为侦探封印了全部侵入口。侦探没能发现的通道,即是秘密通道。故,Miss绘梨花发现不了的侵入口是不存在的!!
蓝字5-50:提出休息室里绘梨花的看哨并不完美的可能性!!绘梨花她有在那两小时间,视线一刻都不偏离地进行监视吗?!也许能够抓住微小的可趁之机,至少是没被绘梨花看到地通过休息室!!
红字5-085:休息室里绘梨花卿的看哨是完美的。没有微小的可趁之机、大意、1秒的看漏。故,在休息室小聚时,上了2楼的,仅楼座一人!
蓝字5-51:这个楼座姑母真的是楼座姑母本人吗?!存在着,某人变装成了楼座姑母的可能性!!又或者还有可能是,她其实拿着个巨大的旅行包,包中藏着人!
红字5-086:诺克斯第10条,禁止没有线索地变装成其他出场人物!没有暗示某人变装成楼座的伏笔!其次,绘梨花确认过,她没有带能藏人的物品!
蓝字5-52:夏妃伯母受到了某人的胁迫!!这个不请自来的未知客人X就是真犯人!!为什么能断言,这个岛上只有我们?!真犯人存在于我们之外!
红字5-087:诺克斯第1条。禁止犯人在故事初始登场人物之外!!
蓝字5-53:是用毒药的远距离杀人也说不定!!这个,……是能使人一死脖子就张开条切口的不可思议的药物…!!它属于迟效性,纵然有不在场证明也是、
红字5-088:诺克斯第4条。禁止使用,未知的药物,和难懂的科学装置!!
蓝字5-54:存在着能对堂兄妹房间和源次等候室房中之人实行远距离杀人的杀人机关X的可能性,也是有的…!!这个是尚未发现的秘密机关…、
红字5-089:诺克斯第8条。禁止以未提供的线索解决案件!!
蓝字5-55:总之,真犯人是在除去夏妃伯母的其他人之中!!要否定这个的话,就对全体登场人物,以红色真实复述不是犯人瞧瞧呀!!
红字5-090:诺克斯第6条。禁止侦探使用偶然或第六感探案!!
蓝字5-56:除夏妃伯母外的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漏掉了一个!!绘梨花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又得由谁来怎么进行证明?!!
红字5-091:诺克斯第7条。禁止侦探为犯人!!
蓝字5-57:除非是现行犯,否则理应是永远都不能否定夏妃伯母实属无辜的可能性的!!难道能够把通过绘梨花未发现的证据X,而得以证明其无辜的未来的可能性都给否定掉?!
红字5-092:诺克斯第8条。禁止以未提供的线索解决案件!!
蓝字5-58:这、这个故事充满了带有恶意的虚实!!为了陷害夏妃伯母,故事本身就是个圈套!应当只以公正的真实重构故事!!
红字5-093:诺克斯第9条。允许观测者主张自己的判断·解释!
蓝字5-59:我(战人)是犯人,比如说,我在24点后对让治大哥他们下了致死的具有迟效性的毒,之后,在午夜3点回来的我,无声地切开了他们的脖子的可能性!!安静到了,能不被监听的绘梨花听到地切…!!
红字5-094:诺克斯第8条。禁止以未提供的线索解决案件!!
蓝字5-60:大家是自杀…!!所以,不存在犯人!!
红字5-095:牺牲者全员,皆属他杀。
蓝字5-61:尸体总不是由绘梨花自己来验的吧?!除侦探外的人类,应该有可能误验!!
红字5-096:所有的尸体,都绝对不会被误验!
蓝字5-62:那么,也许是有替身尸体啊!!预先准备了很像牺牲者们的尸体…!!
红字5-097:登场人物以外的尸体不会登场。
蓝字5-63:那、那么,为什么,能够宣言没尸体的藏臼伯父死了啊?!!这不是违反了诺克斯的第几条嘛?!!
红字5-098:红色真实就是真实,不需要证据与证明!!
红字5-099:右代宫夏妃不是犯人!!!
红字5-100:诺克斯第2条。禁止侦探使用超自然能力探案。
红字5-101:那么就此,本法庭闭庭。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死吧!Die the DEATH!Sentence to DEATH!!Great equalizer is the DEATH——!!
红字5-102:金藏从24点起到早上为止,一直待在同一个房间。
红字5-103:(活着的)金藏,不存在于大屋以外之处。
红字5-104:(活着的)金藏不存在于大屋以外之处。……大屋以外之处没有金藏。3楼没有金藏。地下层没有金藏。1楼没有金藏。根据以上所述,能讨论金藏存在余地的,只有2楼。
红字5-105:除去夏妃房间的所有地方,皆不存在(活着的)金藏!……24点到早上的一晚,活着的金藏,不存在于夏妃房间以外的所有地方!!……24点到早上的一晚。存在活着的金藏的地方,不存在于你床外之处。
红字5-106:24点到早上的一晚。活着的金藏存在的余地,不存在于夏妃的床以外之处。而夏妃也曾于昨晚在同一张床上就寝。
蓝字5-64:根据以上所述,可以推测出,右代宫夏妃与右代宫金藏存在着肉体关系的可能性。男女共枕共度一晚,还能推测出别的啥呀?
红字5-107:毕竟,真正的金藏,可是一次都没有任命过夏妃,守护他的名誉。
红字5-108:贝阿朵,祈愿着希望你(战人)能来解开,而以解得开为准则地创造出了,……这个游戏、这个故事的谜。
EP5 (下)
红字5-109:我(战人)能够构筑,除夏妃伯母外的其他人是犯人的推理。
红字5-110:能够以其他解释提出不同的真实!!
蓝字5-65:能够构筑,夏妃伯母告白的19年前的婴儿的复仇。
红字5-111:诺克斯第1条:禁止犯人在故事初始登场人物之外!在第5局游戏登场的人物,不能是犯人…!!
蓝字5-66:这19年前的婴儿,一开始就在我们当中又如何?比如说,……此人就是我(战人)的话,又如何?!
红字5-112:诺克斯第8条。禁止以未提供的线索解决案件!有显示你(战人)就是19年前的婴儿的伏笔吗?!!
红字5-113:第4盘游戏中存在着,“我(战人)不是母亲明日梦的儿子”的红色真实。在第1盘游戏及本次的游戏中,我老爸有藏着秘密的迹象。特别是在这次游戏中,清楚明示了我的出生存在着什么内情。
蓝字5-67:犯案时间只可能是从24点起的一小时之间!!【红字5-114】所以,无法犯案!
红字5-114:你(战人)于这一小时内,待在大屋的餐厅!!
红字5-115:死亡时间并未被特定在24点起的一小时之间。
蓝字5-68:【红字5-115】所以,即是不是于24点到午夜1点之间,也能够犯案…!
红字5-116:从午夜1点起到发现事件为止,在堂兄妹房间犯案是不可能的!!
红字5-117:诺克斯第8条:禁止以未提供的线索解决案。堂兄妹房间如果实际犯过案的话,那就必须有提示线索。既然对室内有无异常一直监视到早上的侦探艾莉卡卿并未得到这条线索,那么犯案即是不可能的…!!
蓝字5-69:发现事件,是指我(战人)发出惨叫,全体集合的这一阶段。纵然在这之前是没法杀,但在这之后就可以杀…!!
红字5-118:堂兄妹房间4人的死亡,被红色真实给出了宣告!!并且,他们的遗体被许多人进行过确认!!并且,所有的尸体皆不会被误验,此事已有红色真实给出过宣言…!!
蓝字5-70:……您忘了,这句红色真实是指什么时候了吗?(绘梨花)小姐?
蓝字5-71:那么,你说那红色真实的死亡宣告是指什么时候?!难道说,你能对此给出特定?!只要不能特定,那就无法否定它是发现事件时的死亡宣告!!
红字5-119:在这个法庭开庭时,拉姆达戴露塔卿进行过宣言哦。开始24点的对答案!
蓝字5-72:【红字5-119】……死亡宣告是在第二天24点,即,游戏结束时。并且,这句红字并没有否定在被称为“发现事件”后的,第二天早上后的杀人…!
蓝字5-73:这个(指牺牲者的死状),有被侦探小姐您亲眼看到吗…?虽然的确所有尸体都是不论谁来验尸都不会验错的,……但是,并没有讲,不可以把不是尸体之物说成尸体哦。
红字5-120:………在全游戏开始时,右代宫金藏已经死亡!
蓝字5-74:……你的推理,是不是也该回顾一下呢?金藏并不存在。故,你推理中的遗体消失有破绽。
红字5-121:让治死后,遗体一概未有过移动!朱志香死后,遗体一概未有过移动!真里亚死后,遗体一概未有过移动!楼座死后,遗体一概未有过移动!源次死后,遗体一概未有过移动!藏臼死后,遗体一概未有过移动!故,在发现遗体后遗体不可能消失!!你的推理,金藏搬走了遗体,有破绽!
红字5-122:诺克斯第2条!!禁止侦探使用超自然能力探案!要用红色真实示出金藏的死的话,那我要求你(战人)提出构筑此的人类的真实、提出证据…!
红字5-123:提出证据。提出,能识别为右代宫金藏的遗体…!!
蓝字5-75:你能证明,这具遗体是右代宫金藏吗?!
红字5-124:在这被封闭住的六轩岛上,不存在能示出这具尸体即是爷爷的客观的方法。
蓝字5-76:而这一点揭示了,这具遗体有可能是替身尸体!这具身份不明的遗体,不能证明金藏的死…!!
蓝字5-77:……将死…!!我的推理无可动摇!!
金字5-01:我保证,这具尸体是右代宫金藏的尸体…!!
红字5-125:以上所述,证明了爷爷并不存在,驳回夏妃伯母在爷爷一事上的污名!!夏妃伯母纯洁贞淑!她才不会谱写出,你们所好的下流故事!!再加上,既然之前所有死者的死亡时间全都产生了疑问,那夏妃伯母以外的其他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都重归了白纸…!!除夏妃伯母外没人能犯案的逻辑,已经不管用了!!
红字5-126:可是,你(战人)在堂兄妹房间检视过不可能误认的遗体…!难道要说,这是虚假的吗?!…诺克斯第7条,禁止侦探为犯人!!
红字5-127:侦探是古户绘梨花,这次的我(战人)不是侦探!!再者,诺克斯第9条,允许观测者主张自己的判断·解释…!!
红字5-128:诺克斯第8条,禁止以未提供的线索解决案件!之前的你(战人)都是侦探!有表明过,这次的你不是侦探,而是个混杂着个人见解的观测者嘛?!!除非表明过,否则你就无权捏造主观!!
红字5-129:我在本次的游戏中!于解开碑文之谜的机关时,目击了爷爷。……就跟红字已示出的一样,爷爷并不存在。不可能目击到他!所以,这已表明了我的视点不具客观性!!
蓝字5-78:你有可能仅仅是把随丰玉飘动的防水布什么的错看成了金藏。这不能算诺克斯第9条的伏笔…!!误认是所有观测者都获准的权利!!
红字5-130:第4盘游戏中贝阿朵所示出的红色真实!!全体人物皆不会认错右代宫金藏!……这即是指,在这个岛上,假扮成爷爷当然不用说,一切能令人将别的什么看错成爷爷的现象,都是“绝对不管用的”。
红字5-131:将随风雨飘舞的防水布看错、误认为了别的什么而阐述,也是诺克斯第9条允许的权力。……不过!唯独看错成爷爷,基于红色真实,在本游戏中不允许!!
蓝字5-79:故。在本次游戏中的我的观测,不是基于第7条,而是基于第9条…!!主张见过了爷爷,即是这个的证据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蓝字5-80:宣言与你相反的真实!!夏妃伯母是受到了19年前的男人,也就是我(战人),通过内线电话的胁迫!我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把夏妃伯母推到杀人犯的位置…!!这一开始就是,为了令夏妃伯母蒙冤的复仇剧…!!
蓝字5-81:不、不对,是夏妃策划的,对右代宫家的复仇剧!!你的推理,与我完全相反!!
EP6
红字6-01:那个贝阿朵莉切,再也不会复活。
红字6-02:我(黄金的魔女,贝阿朵莉切)是,为了父亲大人(战人)而诞生的。
蓝字6-01:你(真里亚)有可能是在讲凭空捏造的谎话!!
红字6-03:(咏唱咒语,从杯中变出糖果)这是真事!!
蓝字6-02:桌子杯子做过手脚,其实是变戏法,结果总不会是这样吧?
红字6-04:没做过任何手脚!!只是普通的桌子与杯子哟!!
蓝字6-03:这不就只是,在你(真里亚)闭着眼睛的那段时间里翻开杯子,放进了糖球而—已—嘛——!!这就是魔法?这不过是三流戏法吧——————吓——哈啊————————!!!
红字6-05:你(真里亚)所说的,糖球魔法只是普通的戏法!!仅仅是,那个叫贝阿朵莉切的冒牌魔女,谎称是魔法地做给你看的变戏法!!
蓝字6-04:你(真里亚)自以为是魔法的东西,全都只不过是你没发觉其门道的戏法!!魔法什么的,不可能有,不可能存————在——————————!
蓝字6-05:将、将糖放进这个被子的,也许是绘梨花的戏法吧,但虽说如此,这不算证明了贝阿朵的魔法也是戏法哟。
蓝字6-06:那么与此同时,你(樱太郎)也不能证明这个只能通过魔法办到!!你这只烂——布——偶————!!
蓝字6-07:但是,真里亚那次,也许真的是魔法哟…!存在着能这么做到的戏法,是不算否定掉魔法的。
金字6-01:汝(贝阿朵莉切)用魔法,从盖着的杯子中创造出了黄金花瓣。是精彩的魔法哦。
红字6-06:同意(在乡田等发现者打破密室之前,6人的房间全部都是密室)。
红字6-07:同意(密室的定义,是指无法从外面进行构筑)。
红字6-08:同意(密室的定义,是指隔离内外,一切干涉皆遭断绝,但不否定敲门、声音、内线电话等一般能预想到的干涉方法)。
红字6-09:同意(密室遭破坏时,室内除了牺牲者,亦即夏妃、绘羽、雾江、楼座、真里亚、战人外,没有其他人)。
蓝字6-08:藏臼等人剪断门链破坏密室,然后杀死了房中的人类。
红字6-10:同意(在密室遭破坏后,接下来的验尸时间内,进入房间的,除去绘梨花、仅为藏臼、留弗夫、秀吉、乡田4人。
红字6-11:藏臼、留弗夫、秀吉、乡田4人,与夏妃、绘羽、雾江、楼座、真里亚、战人6人的凶案无关。
红字6-12:同意(牺牲者们,不是因除他杀外的任何方式而死亡)。
红字6-13:我同意这个(按笼城完成、绘梨花开始自由搜查这个时间点算,第一晚6名牺牲者的位置,与发现场所一致。夏妃在自己的房间,绘羽在贵宾室,雾江在藏臼的书房,楼座与真里亚在客厅,你(战人)在客房)。
红字6-14:同意(在邻房的是,秀吉、让治、纱音、熊泽、南条!)。
红字6-15:我同意,此外的所有人,都在堂兄妹房间。
红字6-16:堂兄妹房间、邻房两房间的密封,得到了保证。
红字6-17:确认了,客房完全的封印。在艾莉卡卿确认了战人的存在之后,此处被维持于密室状态。
红字6-18:我(拉姆达戴露塔)发誓,(逻辑错误)裁决的公平。
红字6-19:床上没有,右代宫战人。
蓝字6-09:不可能发现的密道X的可能性。因为藏身在密道之中,所以我发现不了。
红字6-20:诺克斯第3条。禁止存在秘密通道。……客房之内,绘梨花小姐发现不了的藏身之处,是不存在的。
红字6-21:除了例外的一处,卧室里没有见到任何人。
红字6-22:浴室里没有见到任何人。
红字6-23:除了例外的一个地方之外,确认了客房里没有战人的存在。
蓝字6-10:你并没有从这个房间里消失。你只是藏了起来,让人错以为你从密室里消失了而已。藏身之处就是,……我还没有调查的,那“例外的一个地方”。……那“例外的一个地方”就是,……“这里”。……入口旁边的,步入式衣柜!!
蓝字6-11:只有这里能够藏身。你现在,就藏在里面。
红字6-24:右代宫战人,不存在于客房内。……包括衣柜在内,没有任何例外的地方。
红字6-25:……(绘梨花刚刚打破封印,进入这间客房的)那个时候,我(绘梨花)一进来就立刻关上了门,重新把链条锁挂上,把这个房间封住了。
蓝字6-12:事件被发现的时候,乡田应该是把链条给切断了的。在链条锁失去作用的情况下,用链条锁实施封印是不可能的。
红字6-26:绘梨花把链条锁给修好了哦。……绘梨花呢,用胶带,把被切断的链条两端的断面连起来,“封印”了。也就是说,绘梨花修好了链条,施加了封印,把这个房间再次从内部变成了密室呢。
红字6-27:胶带的使用限制不是次数吧?是房间的数量哦。……所谓3个房间之内,只是限制了场所。……绘梨花选择了这间客房作为其中一个使用封印的房间啊。所以对于绘梨花来说,在这个房间的任何地方,无论多少次,都有权利进行封印。
红字6-28:我(绘梨花)宣布,凭借胶带的封印,链条锁已经被修好,恢复了原有的功能。并且,由此,我在进入室内的同时上了锁,从内部再次将这间客房变成了密室。
红字6-29:链条锁维持着,锁上的状态。
红字6-30:右代宫雾江,没有办法救战人的。……右代宫夏妃,是没有办法救战人的。……右代宫绘羽,是没有办法救战人的。……没用的death。楼座和真里亚也都救不了他的。……death death death death death,death death death death death death,Die the DEATH!Sentence to DEATH!Great equalizer is the DEATH!!
红字6-31:诺克斯第7条。………侦探不能是,犯人。
红字6-32:(我绘梨花,去每个现场,把所有人,)确确实实地,重新杀死了。……被杀掉的所有人的头部都被完全切断了。
红字6-33:我(绘梨花)杀死的5个人,……直到我杀掉她们的那一瞬间之前,都还活得好好的。
红字6-34:谨启,容禀。(宾馆二楼两个房间的封印,)任意一边都未被打破。未被打破的封印即证明,任何人之进出都受到禁止。
红字6-35:再次容禀,未破除封印而出入,理所当然,乃不可能之事!!
红字6-36:这个房间(战人所在的一楼客房)是从内侧制造的密室。因为窗户的封印完好无损,所以不可能从窗户出去。当然也没有办法从浴室出去。……我说明白点儿吧。除了这扇门以外,没有别的出口。但是这扇门用链条锁锁起来了。虽然链条可以自由取下和挂上,但是都只有从内侧才能做得到。而且,甚至也可以自由出门,但是在链条锁没有挂上的情况下离开房间,不能算是成功脱身。
蓝字6-13:……嘉音是有可能救出战人的哦。他在绘梨花加上封印之后从窗子出去,跟客房里的战人君交换,锁上链条锁,藏进了衣柜里。
红字6-37:……不可能的。窗子也维持着被封印的状态。当然,逻辑错误之时也是一样。
蓝字6-14:你(德拉诺尔)说的窗子的封印,是指“嘉音所在的”堂兄妹房间的吧?那,邻房的窗子怎么样了?你只是,否定了嘉音救出战人的可能性哦。邻房的人,还留有可能的余地…!
红字6-38:须知,禁止以逻辑错误之时邻房窗上封印被打破为由,使用蓝色真实。
红字6-39:容禀,我等并无,回答该项蓝色真实的义务…!
红字6-40:救出战人的,确实是嘉音本人。
红字6-41:战人与嘉音是不同的人物。
红字6-42:堂兄妹房间是完全的密室,这一点直到最后都是受到保证的。
蓝字6-15:【红字6-41】因此,嘉音如果真的在这间房里,就是不可能逃出来的!也就是说,嘉音在封印的时候根本就不在堂兄妹房间里!!嘉音是个假名字。本名目前不明!假如他的本名跟邻房里的某人是一样的话,就不会与邻房里的所在位置确认相矛盾。也就是说,他可以不进入堂兄妹房间,而在邻房之内!!
红字6-43:虽然邻房确实被封印了,但是逻辑错误的时候,只证明了门上的封印仍然维持。
蓝字6-16:【红字6-42】由此,有可能窗子的封印已经被打破。嘉音在邻房里,从那扇窗子逃脱了…!!
红字6-44:封印时在邻房里的,是秀吉、让治、熊泽、纱音、南条。并且,邻房里的人数是5人。除了这5个名字所指称的人以外不存在其他人!所有的名字,除本人以外无法自称!!
红字6-45:救出战人的时候,进入客房的只有嘉音。
红字6-46:承认。自汝(绘梨花)进房间后到发生逻辑错误,出入客房的,只有汝、战人和嘉音。
红字6-47:承认。汝(绘梨花)、战人与嘉音,是3个人。
红字6-48:当然。3人,也就是有3个身体出入了房间。只有汝与嘉音进入,只有战人出去。所有的名字除本人以外都无法自称,这一点已经用红色真实说过。因而,绘梨花、战人、嘉音的名字,都是除了本人以外无法自称的。
红字6-49:那(绘梨花不是救人者)是当然!
红字6-50:救人者,即是将战人打开的链条锁,重新挂上的人。在是否有救战人的意志上,没有提出疑问的必要。
红字6-51:承认(出入的定义,是指是否跨过客房与外部之间的分界)。
红字6-52:承认(所谓的客房,把卧室、浴室、衣柜里面都包括进去了)。
红字6-53:妾身也是如此(客房内分为卧室、浴室、衣柜里面三个部分)理解的。而且,汝(绘梨花)已经通过红色真实确认了,卧室、浴室的两个部分,没有藏任何人。
红字6-54:因为游戏在我(绘梨花)进入客房之后就结束了,所以我没来得及打开自己上的链条锁。所以,在我离开房间之后,跟在我后面逃脱,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而且,在我进入房间的同时,就立刻锁上了链条锁。在我进入房间之后,到锁上链条锁,这短短几秒钟之内,没有人能够离开房间。因为客房在我进行战人的验尸时已经封印了,一直到我再次来到客房,自己打破封印为止,没有谁可以出入客房。因而,可以确定,在我进入房间的时候,战人躲在客房里的某个地方。战人能够逃脱的机会,只有在我打破封印之后。进一步限定的话,只有我在浴室里的那段时间内,他才有逃脱的机会。
蓝字6-17:【红字6-53】根据以上理由,在这段时间内,让只能从内侧锁上的链条锁保持锁上的状态,在此情况下逃脱,只有除了我和战人之外剩下的唯一一个进入房间的人,也就是嘉音才做得到!嘉音进入房间后,挂上链条,应该是藏进了客房里唯一可供藏身的地方,衣柜里面,……
蓝字6-18:“战人从客房内失踪”的诡计,如下所述。……我在房间内搜索的时候,战人躲在衣柜里。然后趁着浴室里发生骚乱的时候,打开链条锁,从房内逃脱。此时,嘉音正在走廊上等待。嘉音代替战人进入客房,锁上链条锁。这就是战人失踪的诡计。……此后,他,………躲在了卧室里。因为这发生在我确认卧室里没有可疑的人之后,所以是有效的。因此,救人的嘉音,潜伏在卧室里。
红字6-55:嘉音不在卧室里。
红字6-56:嘉音不存在于客房之内。………当然,衣柜、卧室、浴室全部都是。
红字6-57:初次见面,大家好!我是侦探,古户绘梨花!!虽然是不请自来的客人,也请欢迎我!!我正是来访者,六轩岛上的第18个人类!!!
红字6-58:就算迎来了汝(绘梨花),也是17人。
EP7
红字7-01:禁止佣人为犯人!!……范达因二十则,第11则。
红字7-02:范达因二十则,第7则。禁止没有尸体的事件。
蓝字7-01:是恶魔的证明呢。这不就仅仅是,尸体没在棺材里而已么?只要你(威尔)尚未证明没有尸体,它就是个推理剧。
红字7-03:第1则。禁止线索没有全部集齐的事件。
红字7-04:放心。全都在此集齐了。
红字7-05:“这些全部是真相
红字7-06:第1则,禁止线索未全部集齐的事件。
红字7-07:这个游戏,绝对不会有Happy end。
EP8
紫字8-01(乡田):餐厅是上了锁的。
紫字8-02(熊泽):(确认餐厅门上锁、打不开的时候)这时我来了。
紫字8-03(乡田):用总钥匙把(一楼餐厅)门打开。
紫字8-04(熊泽):绘羽夫人,秀吉先生,留弗夫先生,雾江夫人,楼座夫人,还有源次先生,共6人倒在血泊中……。
紫字8-05(藏臼):(发现尸体后)所有人都在餐厅集合了。
紫字8-06(纱音):(让治、战人、真里亚)少爷小姐们,都确认了自己的父母毫无疑问是死了…。
紫字8-07(嘉音):我和南条医生,确认了源次先生已死。
紫字8-08(南条):就算不是我,别人也不会在验尸上出错。
紫字8-09(真里亚):所有的牺牲者,都是即死。
紫字8-10(藏臼):根据在餐厅内调查的结果,窗户和门全都上锁了,是个密室。
紫字8-11(战人):没有从餐厅内发现任何可疑的东西。
紫字8-12(让治):餐厅内也没有任何人藏着。
紫字8-13(藏臼):(由于我们全员在此,)很明显没有任何人藏着。
红字8-01:所有门的上锁和开锁,都只能由总钥匙完成。当然,从房间内侧可以不借助总钥匙来上锁、开锁。……总钥匙以外的钥匙不存在。
红字8-02:总钥匙合计5把。5名佣人每人持有1把。总钥匙平时都带在身上,无法夺走也无法给别人,其他人也无法使用。
紫字8-14(夏妃):把源次的总钥匙给破坏了。
紫字8-15(乡田):夫人的房间是上了锁的!
紫字8-16(纱音):(获得了大家的许可,)我用钥匙开了门…。
紫字8-17(嘉音):在房间中,倒着藏臼先生和夏妃夫人。
紫字8-18(战人):南条医生立即就检查了脉搏。并且宣言了两人是即死。
紫字8-19(南条):我确认了两人的死亡。那毫无疑问是即死。
紫字8-20(朱志香):(我在寻找线索的过程中,)发现门和窗户都上了锁,是个密室。
紫字8-21(纱音):我们所有佣人,平时都在一起。
紫字8-22(嘉音):我们所有佣人,都能各自证明所有佣人的不在场证明。
紫字8-23(真里亚):从外面用胶布粘上,把(夏妃房间的)窗户和门都封印好了!
紫字8-24(朱志香):就让(夏妃的)房间在警察来之前,谁也无法出入!
紫字8-25(战人):我们还把餐厅也同样封印起来了。
紫字8-26(南条):把大屋给封印好,我们所有人就去宾馆避难了。
红字8-03:全部的窗户都装上了护栏,从窗户出入是不可能的。……只要封印玄关和后门两扇门就可以将大屋封印。
红字8-04:第一晚的犯人确实杀了6人。
蓝字8-01:犯人从内侧上锁后,藏在夏妃的房间中。然后一行人离开之后,伺机逃走了。
红字8-05:一行人离开时将房间封印了。这个离开不包括犯人。而且,夏妃的房间、餐厅、大屋的所有封印都绝对不会被打破。
紫字8-27(朱志香):全员就都出去寻找纱音他们了。
紫字8-28(让治):我不得不去承认她的死…。
紫字8-29(南条):我也进行了验尸,确认了她的死亡。
紫字8-30(乡田):对我们来说,大家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紫字8-31(朱志香):在杀害纱音一事上,让治哥不可能是凶手。
紫字8-32(战人):……让治大哥以外谁都能够杀她。
紫字8-33(乡田):我们把纱音持有的总钥匙给,当场破坏了。
红字8-06:以后,嘉音就当作被杀了。嘉音的总钥匙也当作被破坏了。
紫字8-34(南条):乡田先生和熊泽女士,这个伤都是即死吧。
紫字8-35(朱志香):死了啊,乡田先生和熊泽婆婆都!
紫字8-36(战人):我们全员,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紫字8-37(朱志香):堂兄妹4人和南条医生,都没有杀乡田先生和熊泽婆婆。
紫字8-38(让治):但宾馆各处都是完全锁好的。
紫字8-39(战人):总钥匙只有死在这里的这2人的2把。
紫字8-40(朱志香):死、死了…。是被杀的……!
紫字8-41(让治):这是即死,不会有错……
紫字8-42(真里亚):一切都是完全锁上的。
紫字8-43(朱志香):我和真里亚,还有战人和让治哥,都没有杀南条医生!
紫字8-44(让治):在宾馆内杀死南条医生是不可能的!
紫字8-45(战人):(这是)南条医生没有离开过宾馆的证据…!
紫字8-46(让治):这(朱志香)是即死吧。
紫字8-47(真里亚):这(朱志香)不可能还活着。
紫字8-48(战人):(我们3人一直在一起!)我和让治大哥和真里亚,都杀不了朱志香!
紫字8-49(真里亚):我们3人(让治、战人、真里亚)杀不了朱志香。
紫字8-50(让治):对小真里亚来说谁也杀不了哟。
紫字8-51(真里亚):让治哥哥也是,无法杀大人哟。小孩子倒是杀得了。
红字8-07:不是发言的旁白部分,不存在谎言。
红字8-08:我(拉姆达戴露塔)保证,由以上的情报可以推测出犯人。
蓝字8-02:留弗夫一家犯人说以外的说法,也符合逻辑。
蓝字8-03:留弗夫一家犯人说以外的犯罪行为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红字8-09:留弗夫一家犯人说以外的说法,也符合逻辑。
蓝字8-04:【红字8-09】比如说,让治一家犯人说就有可能。
蓝字8-05:让治一家犯人说不可能!让治杀不了纱音!!所以无法成为犯人,也无法进行虚假的验尸!!!
红字8-10:不,可能的。定义是“犯人是杀人者”。而且,并没有限定杀人行为一定是对登场人物实施的。……就是说。让治在岛外,已经犯下过本事件外的杀人行为的话,就算没有杀这岛上的任何人,也可以作为“犯人”而说谎。
红字8-11:右代宫绘羽的日记,“唯一真实之书”中,记载了1986年10月4日到5日间,六轩岛的真实。
蓝字8-06:古户绘梨花是自杀、事故死、病死、因他杀以外的各种理由而死!!
红字8-12:不是自杀,不是事故死,不是病死,我(绘梨花)是被你杀死的,战人先生!!!
蓝字8-07:(绘梨花)是由门缝侵入的毒气杀害,向屋内注水而溺死,因为屋内空气缺乏而窒息死!!
红字8-13:(绘梨花)不是毒气,不是溺死,也不是窒息死!!
蓝字8-08:右代宫战人是自杀,是事故死,是病死!!
红字8-14:右代宫战人是被刺杀的!!凶器是小刀,从背后插入如何啊?!
红字8-15:古户绘梨花是被刺杀的!凶器是小刀,从背后插入!!
红字8-16:在完全的密室中将汝(缘寿)杀死了,窗户和门,还有其它所有的方法都无法出入!!
蓝字8-09:链条在破坏后有被修复的可能性!门在破坏后有被修复的可能性!墙壁在破坏后有被修复的可能性!
红字8-17:我(战人)的密室中不存在任何的修复!!
红字8-18:汝(缘寿)的所有蓝楔都被红色真实否定。汝所提出的所有的方法,都无法打破妾身的密室!!
红字8-19:没用的。汝(缘寿)无法打破这密室。这个密室是完美的…!不仅如此,汝还将在这密室中被妾身所杀!!
蓝字8-10:这个密室是完美的密室!!所以我(缘寿)出不去,你从外面也碰不到我一根汗毛!但是,你把我“关在了”这个密室里!由此,这就是唯一可以说是把我“杀死”的手法…!!你把我关入这个完美的密室里饿死我…!!因为是你策划把我关进来的,这就是完美的“由你杀死我的密室杀人”!!
蓝字8-11:你(绘梨花)的密室的链条很长,从外面也可以进行开关!!!
蓝字8-12:战人先生的密室没有天花板,翻过墙来就能进入房间了!!!
红字8-20:唯一真实之书,解开封印后第一个读的人是你,缘寿。
红字8-21:(右代宫绘羽的)日记中记载着真实。
红字8-22:(这就是,)六轩岛事件的真相!!……因为,◻◻◻◻◻◻◻◻◻◻!!◻◻◻◻◻◻◻◻◻◻◻◻!!!……不管你(缘寿)承不承认,真实都不会改变!!因为,被红色真实证明的,唯一真实,就是这个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红字8-23:贝阿朵莉切,在1986年10月死亡。由此,她所产生出的黄金乡,完全毁灭了。由黄金乡所产生的,你的亲族们所有人,也都毁灭了。你的父亲、母亲、当然还有战人,不会再回到你这里,不会再叫你的名字。
红字8-24:战人明明已经死了!!!……以红色真实!!宣言过右代宫战人已死!
红字8-25:不存在会承认你(缘寿、战人关于返魂的)想法的人!!
红字8-26:明明用红色真实宣言过她(贝阿朵)的死亡了!!
红字8-27:红色真实是绝对!!是谁都无法抵抗,也绝对不会被颠覆的,完美的真实!!
红字8-28:右代宫金藏已经死亡。右代宫藏臼已经死亡。右代宫夏妃已经死亡。